宁波法院的防疫要求,是指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宁波市各级人民法院为保障诉讼参与人、法院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防控措施与行为规范。这些要求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政策指引,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与细化。
核心目标与法律依据 其核心目标是实现疫情防控与司法工作的平衡,在筑牢健康防线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法律与政策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指导意见和宁波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 主要适用对象与场景 适用对象广泛,涵盖所有进入法院办公、审判区域的人员,包括当事人、律师、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群众以及法院全体工作人员。应用场景则贯穿于立案、调解、庭审、执行、信访接待等全部诉讼环节以及日常办公、后勤保障等法院运行的各个方面。 措施分类概览 措施体系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人员进出管理类,如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量体温、要求佩戴口罩等;审判业务调整类,如大力推广在线诉讼、远程庭审、延期审理部分案件等;内部管理类,如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场所定期消杀、防疫物资储备等;以及应急处理类,即针对突发疫情状况制定的应急预案。这些要求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诉讼服务中心公告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确保公众知情与配合。宁波法院系统所遵循的防疫要求,是一套严密、动态且具有高度操作性的工作体系。它根植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旨在司法场域内精准落实国家与地方的防疫策略,其内涵远不止于简单的进门查验,而是深度融合到司法流程再造、服务模式创新与内部治理优化之中,构成了特殊时期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
一、 人员准入与现场管控的精细化规范 这是防疫要求中最直观、最前沿的环节。所有拟进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办公区域的人员,均须主动配合安全检查与健康筛查。具体而言,首先需出示有效的健康码与行程卡,其状态必须符合当时宁波市疫情防控政策规定,例如通常要求为绿码。其次,需接受非接触式体温检测,体温超过规定标准(通常为37.3摄氏度)者将被劝返并建议就医。第三,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是强制性要求,在庭审等特定场合,除审判人员依需可暂时摘下外,其他人员均需严格遵守。 对于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法院会根据宁波市最新防控提示,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可能包括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更为详细的流调信息登记,或在特定时期建议其优先采用非接触式诉讼服务。法院入口处通常设有引导岗和缓冲区域,由法警或专职人员负责核验与疏导,避免人群聚集,确保排队间隔符合安全距离。 二、 审判执行工作模式的适应性调整 为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和聚集带来的风险,宁波法院大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从“线下”向“线上”延伸,这是防疫要求的核心创新之举。在立案环节,积极引导当事人和律师通过“浙江法院网”、“移动微法院”等在线平台提交立案申请、递交材料、缴纳费用,实现“指尖立案”。在庭审环节,广泛应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法官、原告、被告、代理人可分别在法院、家中或律师事务所通过网络连线完成法庭调查、辩论等全部或部分程序,有效打破了空间限制。 对于必须线下进行的庭审或调解,法院会严格控制旁听人数,必要时采用预约旁听制度。同时,合理安排开庭时间与法庭使用,避免多个庭审前后衔接过于紧密,留出充足的法庭消杀时间。在执行工作中,优先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处置财产,慎重采取需要人员大规模聚集的线下执行行动。对于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按时到庭或履行诉讼义务的当事人,依法审慎适用延期审理、中止诉讼等程序性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不当减损。 三、 法院内部管理与环境保障的常态化措施 法院自身内部的防疫管理是落实各项对外要求的基础。这包括对全体工作人员(含法官、干警、书记员、行政及后勤人员)进行日常健康监测,要求报告异常症状及与风险地区的接触情况。组织工作人员按防疫规定接种疫苗并进行核酸检测。对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会议室、电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以及门把手、查询触摸屏、自助立案机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制定严格的清洁消毒计划,增加消杀频次并做好记录。 后勤部门确保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防护面罩等防疫物资储备充足,并合理配发。食堂就餐采取分时错峰、隔位就坐或提供盒饭打包服务。加强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确保空气流通。通过内部培训和宣传,提升全体人员的防疫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人知晓要求、人人落实责任。 四、 信息发布、诉讼引导与应急处突机制 信息的透明与及时至关重要。宁波中院及各区县(市)法院会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第一时间发布最新的诉讼服务安排和防疫须知,包括疫情期间的立案、庭审、信访指引。诉讼服务中心的热线电话保持畅通,提供详细的咨询解答。在法院入口、大厅等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告示牌和流程图,引导当事人快速理解并遵守防疫流程。 此外,各法院均制定有详细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健康码异常、体温超标或疑似病例等情况,现场工作人员将立即启动预案,按照既定流程将相关人员引导至临时隔离观察点,并迅速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上级法院,配合开展后续流调、隔离、消杀等工作,确保突发情况得到快速、有序、妥善处置,防止疫情在法院内部扩散。 综上所述,宁波法院的防疫要求是一个多维度、全流程、刚柔并济的系统工程。它既体现了公共卫生管理上的刚性约束,如准入检查和场所消杀,也展现了司法服务上的柔性关怀,如在线诉讼和程序保障。这套要求随着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的变化而持续优化,其最终目的是在特殊时期构建一个安全、可靠、高效的司法环境,让公平正义不因疫情而受阻,让司法服务始终在线、始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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